产学合作,协同育人的产生:由教育部搭建平台,对社会公开招标,社会中的企业通过竞标,教育部一年两次对投标的企业进行审核,通过后会公开中标单位名称并发放课题指标。
产学合作,协同育人的目的:为了让高校与企业之间更好的合作;为了让科研更好的转化;为了让高校教师更好的利用自己擅长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。
产学合作,协同育人的申请:高校教师可以自行通过注册教育部搭建的这个平台进行自主申请,也可以由企业主动找高校进行合作。
产学合作,协同育人的立项:不管是自主申请还是企业邀请,最终教师提交的申请书都会由企业组卷上交给教育部,进行专业性的评审,通过后教育部会在官网公布立项名单,不予立项的,可以继续下一次的申请。
产学合作,协同育人的结项:通过一段时间的研究,教师把阶段性或者最终的研究成果上交给企业,企业做出相应的审核,认为效果达到最初的预期,给予结项,没能达到最初的预期,还需继续研究,不予结项。